【公益講座】要離婚了怎麼辦?《駿騰法律事務所》離婚協議書要怎麼寫?可以寫些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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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結婚的人多,離婚的人也多,最近同婚通過,我們也要好好恭喜一下這些同志們,你們終於也有機會體會到離婚的痛苦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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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天我們來參加駿騰法律事務所和我是中壢人一起辦的公益講座,議題講的就是「離婚」。這兩個字很簡單,但是裡面藏了很多眉眉角角,並不是我們所知道的離婚協議書簽一簽就好,我們就來看看江曉俊律師是怎麼說的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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駿騰法律事務所 江曉俊律師

地址:桃園市中壢區成章二街188號

電話: (03)461-0171 手機(含LINE)0978-628-231

營業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9:00-17:00(刑事陪訊24H)

採 “全面預約制” , 預約需事先來電洽詢服務時間。

官網: http://law.qik.com.tw

江曉俊FB: http://www.facebook.com/law1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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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到之後我們來到律師事務所的樓下找位子,沒想到這講座還蠻多人來聽的,原來大家都對離婚有興趣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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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開場,江律師先提出幾個案例跟我們說,例如A男離婚後又再婚,結果前妻找上門複合,法官判定前次離婚無效,原因竟然是因為辦理手續的時候,證人不在場,這是屬於非善意行為,所以…離婚無效,後面結婚的婚姻也無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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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律師說因為離婚時證人必須在場見證,否則不構成善意離婚,未來可能可以判決離婚無效。這是我們很容易忽略的一個重點,大多數人都覺得這是我們的私事,找朋友甚至是找專業離婚證人簽個名就兩個人去辦了,殊不知萬一簽名的證人將來搬家或是找不到的時候,又沒有人可以證明當初有人見證,那遇上想要複合的前任就…有一場官司要打了,這時候請找號稱婚姻官司不敗戰神的江曉俊律師吧!(工商服務時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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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關於離婚有一個現在很普遍的因素,就是外遇。成龍說過「他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。」,律師說萬一你外遇了,又不想離婚怎麼辦?這時候事後宥恕很重要,要怎麼做呢?帶錄音筆錄下對方原諒你的話即可。如果你很有名就拜託另一半開個記者會,當大家的面原諒你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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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時候有觀眾舉手發問「請問律師,錄音不是就牽扯到隱私問題嗎?」也就是我們常常聽到的毒樹果實理論。

於是律師回答說,偷錄音不得當證據是為了限制國家公權力,避免公權力濫用職權侵犯人民隱私,一般平民老百姓不在限制範圍內,但是侵犯隱私權太過嚴重則有所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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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有…分居六個月可離婚是對岸的法案,並不適用於中華民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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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著講到離婚的問題,離婚很常有的其中一個爭議即是小孩的撫養費。可是常常會遇到明明講好一個數字,對方付了幾個月後就不付了,或是只付個少少的幾千塊,還愛付不付。另外也有的人會想說,沒魚蝦也好,幾千塊加減收。有的男生也會很大器的說,幾千塊只是為了想讓對方知道她要盡到責任,我也不差這一點錢,真是一個有肩膀有擔當的男人啊!

但是你知道嗎?只要對方有付撫養費,無論費用多少,一個月幾百塊也算,小孩成年後對對方即有撫養義務,也就是說對方生病、住院、老了沒有人照顧,都可以算在小孩頭上。可是對方真的有盡到一個做為父母的責任嗎?一個月給幾百塊幾千塊,小孩從小沒有對方的愛護,長大還得養對方,千萬不要為了現在自己一時的情緒而影響小孩的未來,一定要好好思考好呀!

相反的,如果沒有付撫養費,未來小孩不願意撫養對方,即可提出免除撫養之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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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著我們要來探討離婚協議書可以寫什麼?

  1. 約定好時間沒有去辦理離婚,賠償怠金金額:如果已經寫好離婚協議書,可以約定辦理時間,以避免對方反悔耍賴,如果沒有依照時間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,失約的一方須賠償多少金額。
  1. 干擾、騷擾違約金:離婚後如果有干擾、騷擾這些行為,須賠償多少違約金。
  1. 財產分動產、不動產,金錢最好離婚當日現場點清:俗話說親兄弟明算帳,更何況是要分道揚鑣的前夫妻,離婚當下算清楚,省的後續又囉囉嗦嗦一堆問題。
  1. 監護權盡量以單獨監護為主:如果共同監護的話,之後小孩要銀行開戶、出國、上學之類巴拉巴拉一大堆問題都要經過對方同意,很囉唆!另外如果要申請什麼補助,共同監護也很難申請過。
  1. 居住是和爸爸或媽媽住:有的人是監護權在爸爸這,卻是跟媽媽居住,這些都要約定好,白紙黑字寫上才能避免後續紛爭,畢竟很多事情都是當下沒關係,事後想起來又後悔的。
  1. 改姓需父母雙方同意,離婚時當場辦才可免去後續麻煩:我覺得須雙方同意這個法條很爛,尤其常常發生在單親媽媽身上,有時候明明就是女方辛辛苦苦的養小孩,另一方連個毛都沒付出,卻因為前夫的不同意小孩還得跟他姓,憑什麼啊?就因為你爽那三秒?
  1. 如果是女方需探視,離婚協議書上的探視時間可以約定每月二、四週,因為五月的每個星期二是母親節。而且需另外約定違反約定的罰則,免得又出現什麼問題。
  2. 撫養費相關約定,這很重要但大家往往也都會忽略:要在上面註明養到成年、大學或相當於大學學歷,還有撫養費金額及匯款帳戶。
  1. 還有要注意的是保險受益人是否需要更改,以及約定管轄法院,免得未來對方搬家還要到他戶籍地去告很麻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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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常和律師諮詢是要費用的,經由這次講座讓我們對離婚有了初步的認識,如果沒有什麼大問題基本上也夠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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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完律師的講座之後我才發現,原來我們以為這麼簡單的事情,裡面有這麼多要注意的,不只是心情問題,更應該冷靜下來好好思考自己要什麼,如果有小孩更應該要慎重。雖然離婚當下一定心情很差,但該爭取的還是要爭取,不要一時氣憤傻傻的就直接簽字,這樣不要說有沒有損失,說不定未來也會造成麻煩,尤其有一些財產的人更應該慎重。如果真的有問題最好還是求助律師,交給專業的來解答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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